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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初到白银城(第2页)

至于为什么格洛要让嬴星云这个年纪轻轻,且对生意没什么经验的家伙来办这件事情,而不是让更“专业”的“黑堡管家”操作。

其实,并不难猜测,白酒的利润实在是太可观了,即便大部分利益要交到老师的手里,可他应得的那份依然十分丰厚。

这种事情自是要“自己人”来做,才能放心。

嬴星云既是自己的学生,又实力低微,容易控制,锻炼锻炼或许真能成大器也说不定。

当然,更深层次的原因也有,那就是科诺对嬴星云的态度不明。

疑似有意提升他的层次?

因此,格洛极力推荐嬴星云来做这件事情。

黑堡并不会频繁的移动,有时候它在一个地方可能会呆几年甚至十几年。

于是,对周围也算比较了解的格洛就选定了白银城作为第一个蒸馏酒试验点。

毕竟,谁也不知道蒸馏酒是否会像他们设想中的那么畅销。

因此,建立一个试点是十分有必要的。

酒类饮品是非常暴利的行业,竞争相当激烈,这里面的水又很深,因此找个环境稍微简单一点的小城市做试点要简单许多。

白银城只能算是个小城市,势力结构也很简单,最大的地头蛇也就是福根男爵了!

因此,格洛并不认为这件事会有多么困难,也就由嬴星云来练练手了。

穿过低矮的城门,嬴星云一行人,算是正式踏入白银城了,和想象中的繁华不同的是,这个城市有些落后到令人失望了。

它的外城和其他村镇并没有什么分别,都是那么的破败不堪,低矮的破败的房屋胡乱的分布在一起,几乎见不到几个人,经询问,这些是那些农奴居住的地方。

踏上并不宽广的土道往里走,穿过一些破败的房屋,直到看到一些略微干净整齐的房屋开始有规律的排列在一起时,才算真正到了白银城,这里也算是白银城的内城,是那些自由民居住的地方。

行至这里,街道上来往的行人才算多了起来,不时能看到穿着软甲,腰别短剑,三五成群的佣兵。

然而,最令嬴星云惊奇的还是这座城市竟然没有一个乞丐!

然而,当他略微思索之后,这个问题就不再困扰他了,自由民都很难吃饱,怎么会有多余的粮食给乞讨者呢?

盛世才有乞丐!

再往里走房屋变得愈发高大奢华,道路也变得愈发宽敞,这是白银城的商业街,有酒馆,药剂商店,裁缝店,铁匠店,剧院等等与生活娱乐相关的场所。

在这里你能看到各种形形色色的人,有弹奏古怪乐器的吟游诗人,忙碌工作的手工艺者,身着暴露的站街女郎以及叫卖的行商。

再往里就不是一般人能踏足的了,那是贵族的城堡,如果强闯的话,你就准备招致骑士们的怒火吧!

嬴星云几人走过泥泞的街道,来到商业街的尽头,先去买下了一座房子后,几人转过了几条弯曲的巷弄,登上破败的台阶,就来到了老尼尔酒馆的门前。

酒馆的正门是两扇高大的石门,只是门上坑坑洼洼满是污垢。

石门左右各放着一只小银兽,只是皆缺失了脑袋,辨不清楚是什么动物了。石门上挂着一块木板,歪歪扭扭的写着五个大字——老尼尔酒馆。

越过石板门,酒馆前方有一块很大的平场,左边是一列牲口圈,几十头牛马正在里面默默地吃着不多的草料,圈外则放着几辆不知装着何物,盖的严严实实的马车。

右边则是一块屠宰场,一个浑身肌肉的粗壮男人正在磨刀,他的旁边放着一些不太完整的肉块,以及几头放干了血的乳牛。

大汉看了眼新来的客人,没有理会,默默的磨着自己手中的刀。

他的手法很熟练,很专业,仅仅站在那里就给嬴星云一种很危险的感觉。

嬴星云试着用[冥力感知]去探测,结果发现大汉浑身都喷薄着暗红色的光芒,那些光芒紧紧的被其束缚在体内,快要凝成实质。

眼见嬴星云一直紧盯着那个大汉,身边的侍卫长忍不住暗中提醒道:“大人小心,这是个地阶的高手!”

嬴星云暗暗心惊,不再窥视,将蹦蹦鼠拴在平场左侧的一根栏杆上后,径直朝着平场正前方的那座三层石楼走去。

推开石楼的木门,一股温热的酒气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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